| 关于做好治理商品过度包装有关工作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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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9-08-18 15:39 文章来源:安次区经贸局 |
| 文章类型:原创 内容分类:政策 |
各商业企业:
为减少商品包装中的资源消耗,加快建设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治理商品过度包装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09)5号)和冀商商改[2009]33号文件要求,现就做好治理商品过度包装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治理商品过度包装工作的重要性
商品过度包装不仅浪费资源、污染环境,而且导致商品价格虚高,损害消费者利益,扰乱市场秩序,助长奢侈腐败现象,不符合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的要求,必须采取有力措施从根本上加以治理。辖区内各商业企业要充分认识治理商品过度包装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加大工作力度,切实抓好治理商品过度包装工作。
二、工作任务
1、加强组织领导。治理商品过度包装,不仅关系人民群众生活和切身利益,也事关加快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各商业企业要提高认识,明确职责,加强组织领导,周密部署,精心组织,务求取得实效。
2、各商业企业要严格自律,端正经营态度,自觉履行社会责任,不采购,不销售过度包装商品,不搭售无关商品。
3、各商业企业要与商品生产企业在适度包装、科学定价、合理营销等方面通力合作,充分发挥流通环节对生产环节的引导作用,形成遏制过度包装的良好基础,杜绝过度包装商品进入流通环节。
三、做好信息反馈
请辖区内各商业企业将活动开展情况报安次区经贸局技改科。
二〇〇九年八月十八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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